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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證據不等於通姦證據

為什麼伴侶外遇,最好還是要請專業的徵信社協助做徵信蒐證?元配獨自調查沒有辦法知道伴侶是否真的有外遇嗎?還是憑藉元配的力量,沒有辦法做到抓姦蒐證?可是,根據新聞報導與真實案例看來,元配想要靠自己購買蒐證器材,進行外遇調查或抓姦蒐證,還是有可能辦得到的,就連想要知道第三者的身分都有可能查得到,那麼,如果靠元配自己就能達到目的,又為什麼會需要專家協助?

由於受到電視節目與新聞報導的影響,新北市徵信調查發現,很多男男女女都會希望憑藉自己的力量在另一半可能有外遇的時候調查並蒐證到自己想要的證據,卻往往會因為並不熟知相關法律不小心觸法,或是沒有足夠的專業經驗,於是打草驚蛇或是想錯方向,結果錯失良機,造成想要省下徵信費用不成,還又多花費時間跟精力讓外遇偷情的二人更加防備,提高徵信蒐證的難度。

有些元配不懂得通姦的定義,以為只要拿到外遇證據,就可以提告通姦,或是只要抓姦「在床」,就足以證明兩人通姦,其實並不然。光是兩個人赤裸躺在床上、或是無視二人的穿著,想靠棉被餘溫抓姦,都是不成立的。想要提告通姦罪,就必須要有兩人性器交合的證據,否則光是看圖說故事、棉被餘溫抓姦都不成立。委託政府立案的徵信社,藉由專業知識與經驗做抓姦蒐證,才是真正可以拿到關鍵證據捍衛自身權益的明智選擇。

 

共處一室不構成通姦

過去曾經有過許多案例,都是元配憑藉自己的力量抓姦,或是不懂得通姦罪與妨礙家庭的差異,掌握伴侶的外遇證據,就想要提告通姦,結果因為證據不構充足,不但沒有辦法成立通姦罪,還害得自己被反告侵害隱私,苦不堪言。經新北市徵信調查發現,多數元配最容易犯的錯,就是誤以為外遇證據就等於通姦證據,或是擅自闖入第三者的住處沒有帶上警方,也沒有拿到兩人的通姦證據,光是看見兩人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就氣得要提告通姦,最後落為笑柄。

如果沒有辦法憑自己的力量拿到兩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的證據,或是無法接受親眼看見兩人通姦的畫面,可以選擇僅提告民事的妨礙家庭、侵害配偶權。堅持想要提告通姦,就委託專業的徵信社協助抓姦蒐證,才能避免因為誤解就以為棉被餘溫抓姦可以成立兩人通姦罪的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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