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與妻子結婚多年,兩人有一個兒子,前年有家庭旅遊要去韓國,李男卻臨時說要加班而缺席,家人回國後發現有張罰單,照片上是李男與一名女子,質問丈夫後他坦承有外遇,對象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妻子想要三人談談,但李男說對方還沒準備好,直到今年妻子發現丈夫與小三鹹濕對話,一氣之下帶兒子回娘家,並向法院訴請離婚。在法庭上李男否認外遇,也說聊天是因為有趣,才會這樣。法官找兒子詢問,兒子表示父親經常晚歸,甚至夜不歸宿,與母親搬走後也沒有要挽回的意思。因此法官認為,兩人婚姻問題,李男要負多數責任,因此判准離婚。

 

專家評論:

現在夫妻的問題,如果鬧上法庭,法官除了聽取兩人證詞,也會找親人來詢問,瞭解事情的真實性。之前有個案例,張女離婚後與林男結婚,但去年張女訴請離婚,她表示男子長期在大陸,回到台灣時,會辱罵她,不讓她看電視,還會在同事面前說她是交際花,讓她精神壓力大,需要就醫治療,因此一審時法官判准離婚。林男不服上訴,找來岳母當證人,指稱她連續劈腿,還被抓姦在床過,男子表示女子為了要離婚,才不斷說謊,並提出假證據汙衊他,最後法官判定女子歸責較重,所以駁回離婚聲請。媽媽並沒有袒護女兒,因為在法庭上如果說假證詞,也是算犯罪喔。遇到配偶外遇需要抓姦調查或是徵信蒐證,可以委託徵信社,我們有獲得優良徵信社推薦,用合法方法抓姦,也會幫您搜尋相關證據,讓您在法庭上,說詞更加有利,若有法律相關問題,也有免費諮詢服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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