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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是為了什麼?

 

世界上本來就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公平,或者該說無論怎麼努力都不可能達到真正公平,而其中最不公平的,就是感情的世界。在感情的世界裡,有的人是一昧地想要付出更多不求回報,有的人是一昧地獲取對方的賦予,自己卻吝嗇付出,或者更甚至是,明明配偶就劈腿了、外遇了,卻彷彿錯的是第三者介入,不是配偶竟然讓第三者有機會可以介入。發現配偶外遇,會先怪第三者的人數,竟與先怪配偶的人數不相上下,又如果是已婚狀態,為了保護婚姻,無論如何都要把矛頭指向第三者的更多。

在刑事責任上,是通姦告訴不可分,因為通姦罪之所以會叫做通姦,就是兩個人互相同意才能夠發生的,不是單方面的,兩個人都有錯、兩個人共同傷害一段婚姻、一個家庭,可是卻又基於人情,通姦告訴不可分與其他不可分的告訴不同,是可以單獨對配偶撤告的,結果就變成許多元配進行抓姦調查以後,提告通姦罪,又對配偶撤告,想要讓第三者單獨承擔責任。

外遇通姦不可能是只有一個人單方面就做到的,如果其中一方不願意,就會構成強姦而不是通姦,所以一旦抓到配偶與第三者通姦,應該承擔責任的不該只有第三者。若是明知道配偶外遇,還想要挽回家庭,也可以選擇不要進行抓姦調查,委託大愛徵信社做外遇調查,在民事部分提告二人妨礙家庭並求償。

 

 

抓姦怕離婚?

 

明明彼此的婚姻問題沒有嚴重到需要離婚,發現配偶外遇,還是沒有想要離婚的念頭,只覺得生氣配偶竟然背著自己偷吃,這種時候,到底應該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要進行抓姦調查嗎?可是如果抓姦在床的畫面,自己沒有辦法接受怎麼辦?又如果,配偶因此惱羞成怒,又該怎麼辦才好?雖然通姦告訴不可分,兩個人一起告就好,怕就怕還不想結束的婚姻就因此結束了啊?

基於婚姻制度的保護機制,犯錯的一方是不能要求元配一定要同意離婚的,更不能提起訴訟離婚,所以是否要離婚,決定權是掌握在元配身上的,但是如果希望彼此不離婚,生活還能過得比較相安無事,可以不用進行抓姦調查、不要提起通姦罪的告訴,而是委託專業的大愛徵信社做外遇調查,抓到一次外遇證據,就告一次侵害配偶權,告到配偶不敢再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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