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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監護權時,會考量很多的條件

離婚監護權的爭取,基本上都是在指子女的監護權,雖說並不是每個人,結束婚姻都會想和孩子生活,因為也有不少的案例,有其中一方自願放棄監護權,甚至有雙方都不想要的情況,但這算是較少數的案例,大多數的父母,還是都希望和孩子一起生活,因此要想爭取監護權。不過想要取得監護,並不是有錢就可以,若是透過法院判決,除了評估財務方面的能力外,也會重視與孩子的互動,畢竟沒錢是小事,因為父母都必須共同負擔生活費,故不用太擔心金錢方面的問題,但是若孩子生活不幸福,可能會衍生許多的問題,故在判決監護權時,會考量很多的條件,並且了解子女的想法,以此做出最合適的判決。

其實不同的婚姻狀況,以及離婚的原因,都可能遇到離婚監護權問題,而根據不同的個案,適合的處理方式也會不同,而無論是怎樣的情況,若有需要專家協助處理,都可以來找徵信社,有各式各樣的服務,可以協助解決問題;優良徵信社推薦,多年來的徵信服務,有豐富的辦事經驗,專業的團隊人員,都能給予最好的服務品質,除了國內徵信,我們也開始拓展國外徵信,如果有需求都可以先來電洽詢,法律相關問題也有免費諮詢服務喔。

透過社工提供的資料,考量監護權分配

針對離婚監護權的部分,很多夫妻都不清楚,故在此小編要告訴各位,在爭取子女監護權時,法官會評估哪些情況,讓遇到相關問題的民眾,能知道該怎麼進行監護權爭取的準備。依照我國《民法》規定,法官在審理監護權分配時,除了以子女利益為前提考量外,還要根據社工提供的資料,了解這些情況,而資料分別有:

  1. 子女人數、性別以及身體情況等,全面性情況評估報告
  2. 父母雙方對於子女教育,以及照料的態度展現
  3. 父母的年齡、薪資、財力情況、品行、職業以及健康情況
  4. 子女個人的意願和未來期望
  5. 親子間或未成年子女相處狀況,以及與家人之間的感情情況

考量以上的資訊,評斷出哪一方比較適合擁有監護權,而子女的年紀越大,會比較偏重子女本身的意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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